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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这边,还要暂时忍受科斯特纳的妄想。另两部,倒是很快出了结果。
“我很抱歉,没有打听清楚背后的关键。沉默的羔羊,在出版社出版之前,改编权已经卖掉了。”
大卫·西姆金斯过来向罗纳德道歉。
“这是怎么回事?”罗纳德很惊讶,在出版之前出售产权,严格来说是违反了一系列把编剧工会的规定的。
“是这样,之前作者托马斯·哈里斯把第一部‘红龙’的版权,卖给德劳伦蒂斯的时候,签订的是特殊的打包合约。续集也必须由德·劳伦蒂斯的制片厂拍摄……”
西姆金斯把拜访作者听来的消息合盘托出。
德·劳伦蒂斯这个那不勒斯人,在合约里弄了很多坑人的条款。比如,如果第二部系列改编的电影不由他的公司来拍摄的话,必须倒付给他五十万美元的赔偿。
当时的托马斯·哈里斯听说自己的可能被搬上银幕,就不管太多的签订了合约。那时候第一部红龙还不一定能拍出来,有人花几十万买下改编权是意外之喜。
谁知道第一部大火,很受读者欢迎。第二部的改编也很热门,被很多制片人追捧。好来坞多得是想一片成名的穷鬼制片人。
但是第一部电影票房失利以后,劳伦蒂斯已经不想在拍第二部电影了。然而合约仍然有效,作者哈里斯要想卖给真正有能力制作的制片人,就必须先赔偿德·劳伦蒂斯五十万。
显然他也不想做这个冤大头。这个时候,着名演技派演员,吉恩·哈克曼找到了他,愿意出五十万买下版权。
作者哈里斯见有人肯出钱,当然答应。
但是显然在好来坞没有傻子,吉恩·哈克曼出钱,也有几条特别条款。那就是电影立项以后,第一,必须以他来扮演fbi的那个高官。
第二,汉尼拔的扮演者,必须由哈克曼点头确认。
第三,哈克曼自己要导演。
作者哈里斯觉得这个配置不错,又不用自己出钱,所以答应了下来。现在罗纳德的白日梦公司还以为捷足先登找上门来谈改编,已经确定好的条款就不能改变了。
本来电影拍摄需要的钱很多,大家合股出资,分担风险也不是不行。但是西姆金斯找到哈克曼的经纪人的时候,又被一口拒绝。
吉恩·哈克曼想以这部电影,作为转型导演的跳板,一举让大家知道,自己不光演技出众,还是个潜在的导演人才。所以对罗纳德这种导演想投资,相当的戒备。
“这……”罗纳德感到运气实在是不好,现在怎么是个演员,都觉得自己能转型当导演啊?真的那么容易,为什么就没有几个导演是演员转型来的。
而且当演员档期短,拍完自己的戏份就可以休息。导演还要统筹全片的拍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最后在剪辑室里把电影成型,最后和制片方斗智斗勇保留剪辑版本,还要为宣发出力。
你当个安静的明星就不好了吗?
对了,吉恩·哈克曼不是明星,只是个演员。罗纳德有点明白了。
明星和演员,有不少人可以兼项,但是实际上两者之间还是有一条相当巨大的鸿沟的,那就是长得漂亮。
吉恩·哈克曼虽然演技很好,而且观众也对他熟悉,演过很多着名大片,比如超人里的反派。但是没有观众会认为他是个明星,上来请他签名。
因为他长得实在是一般,没什么特点。凭借演技,能演好人也能演坏蛋。然而从来不能固定成为一类角色,让观众一见到他就知道他扮演的是什么样的角色。
因为这样,所以哈克曼也没有票房号召力,想来转型导演,也许是他不得志的一种反应。
真的是各有各的烦恼。有些大明星拼命想要拓宽戏路,戏路宽的演员又羡慕明星可以为所欲为。这部,要是一个明星想演,那里还需要自己出钱?
罗纳德又找尼西塔了解疏通了一下关系,发现吉恩·哈克曼的态度相当强硬,只能暂时作罢。
“那钢木兰呢?”罗纳德想起了第三部可能的竞购剧本。这部戏不是,而是为外百老汇写的一部剧本,已经在外百老汇上映了。
“罗伯特·哈林,就是剧作者对改编电影持开放态度,不过他也有条件,需要自己面试所有想竞购电影剧本的导演和制片人,在和所有竞购方面谈以后,再确定卖给谁。”
“这人架子够大的。”罗纳德回答道,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这种被人挑选的事情了。
“我也觉得他有点过分,不过他倒是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我打听过,这个故事是他根据自己姐姐的真实故事改编的,她的姐姐有糖尿病,医生说不适合生产。但是为了丈夫,还是生下了一个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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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他的姐姐,因为生产,也加重了糖尿病,引发了肾脏衰竭。他的母亲捐赠了一个肾脏给她,不过移植的效果不好,几年后他姐姐也走了。
所以这个故事,对他来说非常重要,他这样慎重也是有原因的。”
“好吧,那你代表我联系他,我会找时间和他见一面的。”
“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好和他聊聊。”
“我还不是为了新片忙?”罗纳德看了一眼西姆金斯,“我有朋友认识吉恩·哈克曼,想通过关系找找他,看看能不能通融。”
“明白了,我就和钢木兰的作者先联系着。”
罗纳德点点头,三部剧本里,自己还是更看好悬疑惊悚类型的沉默的羔羊,符合录像带时代的潮流。与狼共舞那样的西部片,和钢木兰那样南方的女性苦情片,需要更加小心,优先级排在后面。
“对了,你说的那部讽刺,阿甘正传,我看着很有意思,最后改编权是被谁买走了?”
罗纳德想起了上次几人讨论的那部温斯顿·格鲁姆的。这,题材,剧情,以及主角有点智力不足的气质,都和自己刚出道的时候,写的那部剧本“我兄弟的保护人”,有种神似。
罗纳德对这部剧本没有能拍成电影,还有点不甘。所以想多了解一下阿甘的改编情况。
“是小史蒂夫·帝势买下的。纽约大学帝势学院创始人的儿子。他父亲还是纽约巨人队的主席。”
“那不就是米歇尔·坎诺德的前老板?”罗纳德笑了,之前为了“辣身舞”,自己就和小帝势有过矛盾,现在还挖来了坎诺德到白日梦,辣身舞的赚钱能力业内多多少少也猜测到一些。
现在的“阿甘正传”被他买下,自己要和他,一个高傲的富二代合作是不可能了。只有从长计议,看看以后有没有机会整体买过来。
你别说,这部虽然是以阿甘的口吻写的,都是错别字,和不对的语法。但是丝毫不影响阅读,罗纳德看得津津有味,上次看到阿甘还当了宇航员登月,还因为乒乓球打得好,参与了乒乓代表团访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