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法》(1 / 2)

《司马法》,是重要的春秋时期军事著作之一。据唐朝宰相李靖所说,《司马法》本出自姜太公之手,商周秦汉的大司马可以理解为现代的国防部长,司马法从字面上解释就是国防部颁发的作战条例,而姜太公曾担任周文王的大司马,故有周之司马法出自姜太公之说。 而后世司马穰苴所写兵书名为《司马穰苴书》,并非《司马法》。

司马迁的《史记·太史公自序》记载:&ot;《司马法》所从来尚矣,太公、孙、吴、 王子(成父)能绍而明之&ot;。 由此可见,《司马法》并非一人所撰,周朝开国之初的《司马法》是由姜太公所撰,姜太公死后,又有数人重新编撰,成为今天人们所熟知的《司马法》。

第一,《仁本》篇,主要论述以仁为本的战争观。

它把战争看成是政治的组成部分,是通过政治手段达不到目的时而采取的另一种权衡手段。所以它的战争观是:&ot;以仁为本,以义治之&ot;。这个战争观包括以下三个核心内容:其一,&ot;杀人而安人,杀之可也&ot;;二,&ot;其二,&ot;国,爱其民,攻之可也&ot;;其三,&ot;以战止战,战之可也&ot;。它虽然没有直接提出战争的正义性问题,但强调以仁为战争之本,实质上就接触到了这个问题。

从以仁为本的战争观出发,本篇提出的作战原则是:战争不能违背农时;战争不能在疫病流行时进行;战争不能强加给有国丧的国家;战争不能在敌国受灾时发动,也不能在夏、秋两季兴兵,以爱护敌对双方的民。这些观点,直到春秋时期,列国还有遵行的。从仁本观念出发,本篇又提出:&ot;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ot;的著名论断。表现了它既反对战争,又不忘战争准备的进步态度。这种以仁为本的战争观,实际上正是周代以王者之兵为正义之师的思想的反映。

本篇保存着一些古代的战术原则,如:&ot;逐奔不过百步&ot;,&ot;纵绥不过三舍&ot;,&ot;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病&ot;,&ot;成列而鼓&ot;,&ot;争义不争利&ot;等等。这些原则与宋襄公在宋、楚泓之战中所说:&ot;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ot;,&ot;不鼓不成列&ot;精神是一致的。它反映在西周及其以前的时代,交战双方采用大方阵作战,队形呆板笨重,转动不灵,只需一次攻击,胜负即已分清。保持队形严整的一方总能战胜队形不整的另一方,而战胜者也只要求对方屈服,不以争城争地为目的。到了春秋时,由于诸侯兼并和争霸战争的频频发生,这些战术原则就成为了过时的东西。宋襄公在泓之战中墨守成规,坚持&ot;不重伤,不禽二毛&ot;、&ot;不鼓不成列&ot;等&ot;古之为军&ot;的原则,既不能依据变化了的形势,采取新的战术,又反对司马子鱼的正确建议,结果导致兵败身亡,遭到时人的批评。

最后,本篇指出:在先王&ot;圣德之治&ot;时代,没有战争。在贤王&ot;亲制礼乐法度&ot;的时代,战争用来征伐不义的国家。到了王霸时代,变乱纷起,才用战争来惩罚犯有&ot;凭弱犯寡&ot;、&ot;贼贤害民&ot;、&ot;暴内陵外&ot;、&ot;野荒民散&ot;、&ot;负固不服&ot;、&ot;贼杀其亲&ot;、&ot;放弑其君&ot;、&ot;犯令陵政&ot;和&ot;外内乱,禽兽行&ot;等各种罪行的诸侯国家。能看到在不同的历史时代,战争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这是一个进步。

第二,《天子之义》篇,综论军事教育的各种法则。《司马法》,是重要的春秋时期军事著作之一。据唐朝宰相李靖所说,《司马法》本出自姜太公之手,商周秦汉的大司马可以理解为现代的国防部长,司马法从字面上解释就是国防部颁发的作战条例,而姜太公曾担任周文王的大司马,故有周之司马法出自姜太公之说。 而后世司马穰苴所写兵书名为《司马穰苴书》,并非《司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