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引弓(1 / 2)

开海 夺鹿侯 1379 字 5天前

街上且要乱,马蹄子踩在泥泞的街道上,魏进忠都不愿意去想没下雨的街上泥是怎么来的。

这事就不能想,不是血就是尿。

动不动路边还得经过个人高的大粪堆,看那光泽都风干了。

离近了,魏进忠怕被守军的火枪打死不敢骑马,提着弓见街边有几张被推翻的桌子,便教人扶起来,就近指挥起东洋旗军来。

他把局势考虑的很清楚,守军那德行就是乌合之众,尽管人多,只要能打击士气,眨眼就得像伦敦营一样要溃散。

打击士气他不懂别的,他就知道得杀人,不能像被困住的几个牧野小队那样,只靠着近战把最前头的敌人杀了,那后便没多少人看得见,对士气打击有限。

要杀,就得杀都看得见的。

“打那个举火把的……好,打倒了。再打那个离队往前跑的,快打!”

“倒了,漂亮啊爷们!再给咱露一手,那个举旗的行不行?”

东洋的旗军格斗的手艺或许除了步战枪术别的西欧封建骑士相比差得远,但铳术个顶个都是数十斤上百斤火药喂出来的好手。

提起鸟铳来,五六十步,只要不是黑灯瞎火,几乎是指哪打哪。

虽就几个东洋旗军,可轮番放起铳来,接连四铳过去放倒了魏进忠三个指挥目标。

在守军眼中,前面同牧野兵对战的士兵死伤多少人看不出来,即使伤了他们毕竟人多,转眼就能退下来。

但两个火把坠地对人们来说是非常清楚的,而且掌旗官还被射倒,对他们来说这就像眼看着自家人一个个倒下去,各个都害怕下一个被击中的是自己。

连带着对牧野小队的攻势都不是那么凌厉了。

火器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它威力大。

只要穿个胸甲戴个头盔,刀矛相击打上个回合未必能打死人,小小的铅子上去一下人就得倒。

但它装填慢,魏进忠就这几个人,转眼连发几铳就熄了火,都从桌上跳下去装弹去了。

倒是魏进忠来了脾气,还有几分炫耀的意思,也不管装弹药的旗军有没有空看他,先扬长了手臂点了个不远处像守军队长模样的人,提弓拈箭道:“就那个,我打他的脸。”

话音一落,张弓稍加瞄准,离弦一箭如同点名,转瞬间最前头戴高顶盔身着半身甲的守军小队长前一刻还在指挥士兵围攻牧野兵阵,下一刻发出惨叫的同时捂着脸仰面倒了下去。

魏进忠手上提着的是一张小梢弓,较之大梢弓箭速快、射程远、威力稍小,不过在这非凡技艺下射中脸面,战弓再小的威力也够杀人了。

“啧啧,算你们没眼福。”

耳听着无人喝彩,魏进忠摇头感慨着朝还在装填弹药的东洋旗军道出一句,眼见两名守军步兵正挺着兵器从街上杀来,连忙叫道:“有人杀近前了!”

话说完便从桌上跃下,不过不是后退,而是提弓搭箭朝着即将刺来的矛头迎上去,瞄也不瞄地再度一箭射进敌人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