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八章 重整(1 / 2)

开海 夺鹿侯 1359 字 5天前

十五世纪末至十六世纪末。

世上几乎没有骑兵能在同等数量的条件下,正面冲锋击败一支完全由西欧封建骑士组成的马队。

原因与板甲没太大关联,同时代的重骑兵不论隶属于哪个国家,防护能力基本上都能免疫大多数锐器,哪怕三百年前的成吉思汗的具装铁骑也是如此。

主要在马,西欧的骑士的马体形巨大,是一种专注于封地与封地间开片短距离战术能力极佳的战马,在冲锋中有统治优势。

不过正常情况下也没人会疯狂到组建如此一支成本巨大的骑兵队。

正常体制下,除了欧洲,谁会拿几百个甚至上千个低级军官集结到一起发动冲锋?

但这事确实在英格兰发生了。

就像另一个时空的八里桥。

骑士们先后经历了火箭、炮弹的射击,阵形乱了、许多人落马,混乱之际,明军骑兵以密集阵型自中军驰骋而来。

他们秩序井然,列着非常整齐的队形安安静静地小跑过来,骑着强壮的战马,分组变换队形时没有丝毫凌乱,人们听不见任何指挥号令也没有跟随在骑兵左右的军乐队。

就像傍晚逼近天边的火烧云,一切悄无声息,除了铁面甲后面冰冷的眼神,只有沉沉的马蹄声回荡在战场上。

在五十步外,小跑的骑兵阵中突然一声暴喝,一切被陡然加快,数个秩序竟然的骑兵队像一面面轰踏而来的铁骑墙,穿过己方炮队的缺口,踏着被轰倒在地的奄奄一息的战马,挺着铁矛快速冲向恐惧的骑士们。

他们分工明确,他们干净利落。

最优秀的北洋骑兵能在两步距离内准确地用长矛格开步行骑士挥来的兵器,再用回马枪把长矛递进骑士的屁股。

这种人往往是带艺从军,才能使出惊艳的技艺;更多骑手则用非常扎实的横冲直撞,把长矛捅在盔甲上把人撞翻个跟头,留给后面提着骨朵的袍泽补上一记闷头锤。

再好的盔甲与技艺,都不能抵消骑兵对步兵、结阵对散兵、人多对人少的优势。

只要挨上一记,等待他们的便是绵延不绝的打击,一次又一次仗着马势敲击在头盔上,就像把自己塞进伦敦塔钟楼里,叮叮咣咣响个不停。

在永无休止的踉跄中,总有一击能把人击倒到再也站不起来。

骑士们的攻势受阻后,牧野营苗洛魁步兵向正在前进的英军步兵发起了最恐怖的冲锋。

他们严格依照牧野流行的北洋步兵操典行进,说是冲锋,但速度并不快,只是挎着威武的大步上前。

如果只是手提大盾长牌、肩扛如人臂展的大弩,并不会让对面清一色肩扛荷兰造西班牙式重火枪的英格兰步兵感到恐怖——他们居然扛着炮前进!

那些被扎在阵前的虎蹲炮,被各个小队用非常简单的三个步骤拔起,两个身强力壮的上弦手一个扛起五十斤炮筒、一个背起装着散子筒与虎爪、爪钉的木箱,迈着大步向前进发。

这个场景,令萝卜军火枪手感到发自内心的恐惧。

刚才他们躲在重步兵身后,绝大多数都没有直接遭受炮击,但自进兵起看的清清楚楚,就是这些小炮近距离把重装骑士轰得毫无还手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