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最困难的就是抄书。
因为说起来,但凡是畅销小说,它们都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就像网络上大卖的小说,拿到几十年就不一定畅销,至于金,梁,古,温几位大侠的武侠小说,搁到网络时代,也不见得会受欢迎。
总之,不同时代的读者,有着不同时代的爱好,太过新潮的小说,放到永平五十年是否畅销尚不可知,但读者能不能适应也是尚未可知。
尽管思来想去,也就是金,梁,古,温几位大侠的武侠小说更贴近时代,但是应该抄谁的小说呢?
或许说那么多书里究竟该抄哪部作品呢?
反正到最后,都是我的作品……
首先,先在纸上写了一个《龙虎斗京华》,然后刚准备列下书名,朱明忠就把这个名字划掉了。
“我鞑清都没有了,还义和团呢。”
好吧,先把与清朝有关的武侠小说划掉吧,林林总总列了几十部,选了一圈,朱明忠选出了一本小说——《白发魔女传》,这部武侠小说的风格在这个时代是否水土不熟尚不可知。但是这本在树立了一个武侠史上的经典女性形象——练霓裳,至少女侠、爱情,嗯,这都是小说的基本流行元素吧。
回忆着《白发魔女传》的情节,尽管已经过去多年,但是当朱明忠刚一回忆时,脑海中立即涌现出原作的内容。在宫里抄书的那些年,他早就习惯了这一切,或入土,这就是穿越者的金手指吧。
“凉秋九月,北地草衰,有一行人马,正沿着绵亘川陕两省边界的大巴山脉,放马西行。行在前头的是几个雄赳赳的武师,中间一辆敞篷骡车……”
那许是在宫里“抄”了那么多年的书,朱明忠的笔速很快,凭着脑海中浮现出的内容,他飞快写下小说内容,不过只是几个小时,算了下居然写了一万多字。
练了几十年的书法,现在朱明忠的字还不错,而且写了几十年的繁体字,现在倒也习惯了繁体。
即便是再年青,也不能仗着年青熬身体,对于重新年青一回的朱明忠来说,他自然很爱惜自己的身体,十点钟,他就准时上床休息了。
第二天清晨,6点起床,简单梳洗一番,已经决定认真对待每一天的他,就到附近的公园跑步锻炼,以保持身体的健康。在公园里倒是碰到几个正在跑步的女孩,尽管谈不上漂亮,可是却充满青春活力,引得朱明忠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或许是因为重回青春,身体的许多器官也是充满青春活力,难免有些少年人的燥动。感觉到内心的燥动,朱明忠立即作出决定,动起来。
运动可以消耗体内过剩的体力。
作出这个决定后,朱明忠加快了步子,他越跑越快,甚至超过一个正在骑自行车锻炼的路人,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也许发生了某些奇异的改变。否则他怎么可能还活到现在。
尽管上一次穿越后,朱明忠就发现自己的身体变得非常强壮,富有力量,但是现在却感觉更加强壮了,跑起来的速度很快,就像一阵风似的,在公园里奔跑着,就这么在公园里跑了半个小时,再一次停下来的时候,尽管微微喘着粗气,但人却没有感到任何疲惫。
“似乎速度比过去快了点……”
皱了皱眉,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不过,也就仅此而已,敲着鼓的肚子提醒着他,应该去吃点东西。或许跑了半个小时不觉得的累,但肚子却很饿。
吃过饭,朱明忠并没有直接回住的地方,那间半地下室白天实在是太热闹了一些,根本就不适合写东西,相比于住所,他更愿意在路边的某处露天茶座。
半个小时后,坐在公园附近一家茶座的露天坐位边,朱明忠点了一杯咖啡,或许茶叶是这个世界最流行的饮料,但是咖啡同样也很流行,早在兴乾年间,就有青年人以这种异域的饮品为新鲜,为时尚。
当然,朱明忠点一杯咖啡,不过只是因为他需要一杯咖啡提神,或者说,需要咖啡里的糖份,这是过去在宫里抄书时的发现,尽管那个金手指让他可以清楚的回忆出自己看过的书籍,但是却会消耗很多能量,而补充糖份是最好的选择,咖啡自然也就成了比茶叶更好的选择了。当然,这间茶座的女侍也很养眼。
穿着淡青色制服的女侍身材高挑,相貌带着鲜明的混血特征,一头长发利索的扎成大马尾,透过衣裙显露的胸怀,更是分外的勾人。
当然,再美好的风景,看上一通也就足够了,没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朱明忠还是和过去一样,一边小口抿着高糖的咖啡,一边蹙着眉头回忆,另一只手拿着钢笔不断的书写着。
不知不觉杯中的咖啡见了底,而面前的稿纸也有几十张了,从清晨到中午,就有朱明忠感觉到有些饿了的,正考虑到什么地方吃饭时候,漂亮的女侍端着咖啡壶微笑着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需要续杯么?先生。”
“嗯?”
还没从小说中回过神来的朱明忠没听清她说什么。
“打扰到您的思路了吗?真的很抱怨,你还需要续杯么?”
“好的,谢谢。”
朱明忠报以微笑。
“我看你写了一上午,你在写什么?是小说吗?”
女孩看着桌上散乱的稿子问道。先前续杯时,她已经偷看了几句。
“嗯,”
点点头,朱明忠应道。
“不过,我看你似乎不太满意,中间你停了好一会。”
女孩的话,让朱明忠抿了抿嘴,然后说道。
“确实碰到了一些问题。”
停顿了一下,抬头看着女孩,朱明忠说道。
“我正在构思一本小说,武侠小说,你看过武侠小说吗?”
“当然,武侠小说是很受欢迎的。”
端着咖啡壶的女孩又往稿纸上看了一眼。
“而且你的文笔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