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完全全把自己灌他酒的真实目的,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
无聊的采访什么的,见鬼去吧!
“那你唱歌给我听。”
“我不会”
“可我就想听。”
“那你想听什么?”
噗!
这男人喝醉酒太没原则了。
陆迷迭为什么要让他唱歌呢?
因为,唱歌从来都是穆译炀的死穴。
他,绝对,绝对,绝对不可能给任何人唱歌的!
他这人吧,小时候他们去ktv里玩,他从来都是闭着嘴,一副高冷模样,坐在旁边听的那个。
让他参与?
不可能!
他完全一副看智障的眼神看着嗨歌的所有人。
那时候,陆迷迭其实也央求过他唱歌的。
可无论她怎么撒娇,怎么卖萌,软硬兼施的情况下,也没能哄他唱首歌,哪怕是一句都没有。
至于后来,就更别想了。
后来,他那么厌恶自己,还想让他唱歌,那是作死。
所以这会儿,陆迷迭还不赶紧逮着这个机会,死命儿的‘玩’他?
“我想听《爱很简单》,陶喆的。”
算得上是一首老歌了。
可陆迷迭就是很喜欢。
喜欢这首歌,更喜欢这首歌的歌词。
她想听穆译炀唱歌自己听。
她知道穆译炀会。
因为上学那会,这首歌正当红。
她当初听这首歌的时候,还往穆译炀耳朵里塞过耳机。
当时的那一幕,陆迷迭想,她这辈子大概都忘不了了。
她记得,那会儿正好是散学。
穆译炀正倚在教室门外的墙上等她出来。
他长腿伸长,交叉扣着,斜倚在墙上,头低头,短发落下,阴掩着他那双清冷的深眸。
她背着书包,戴着耳机,听着歌,从教室里出来。
远远地就见到了他。